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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教师合法权益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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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侵犯教师合法权益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依法提出申诉、起诉、举报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依法追究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

3、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4、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政制度,挪用国家财政教育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挪用资金,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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