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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居住证签注要不要带原来的居住证 法律问题

时间:2024-11-29 来源:风匀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太原居住证签注需要带原居住证,还需要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照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借住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太原居住证签注需要携带身份证,还需原居住证、近期照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借住证明等材料。办理流程: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2、填写表格;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温馨提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废止。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居住证、近期照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借住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收费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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